关于“‘丝绸中国’星级示范店” 到期复评的通知

作者: 中纺协
发布于: 2018-11-08 00:00

各会员单位:

为加快推进茧丝绸行业“十三五”规划纲要和商务部等八部委《关于进一步促进茧丝绸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》精神,积极落实“开拓国内市场、扩大丝绸消费”的中心任务,同时,为规范我会丝绸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的商业经营行为,我会于2016年在会员中开展了评定“丝绸中国”星级示范店活动,并于2017年3月3日公布了北京国粹丝绸有限公司等58家“丝绸中国”三星级示范店。根据我会《“丝绸中国”星级示范店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两年之后需要进行复评和升星。

经研究决定,我会将于近期开展“丝绸中国”星级示范店复评和升星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与复评、升星企业的范围:

  • 本会有效会员。
  • 参与复评、升星的会员企业,必须是原三星级示范店。
  • 原未获得三星级示范店的会员,本次可以申请三星级示范店评审。
  • 新加入本会的企业,可以申请参与三星级示范店评审。
  • 会员参与复评和升星需自愿提出申请,填写申请表(见附件)。
  • 原三星级示范店,在2017和2018两年中,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无受国家有关部门处罚的,在本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,经商该企业所在省级茧丝绸行业协会后,原则上可晋升为四星级示范店。四星级星级示范店有效期三年。
  • 时间安排:

2018年12月31日企业申请截止;

2019年2月28日评选结果公示;

2019年4月20日上海新国际展览中心“中国丝绸交易会”上颁发证书、标牌。

特此通知

 

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11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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